1、 什么是公司
公司是法律形式上的一个“人”,一切经营活动都要以这个“人”的名义进行才合法,因此公司常称为法人。但公司毕竟只是一个法律形式,本身不具有主观能动性,所以要一个自然人来代表公司开展经营活动,这个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人就叫法定代表人,简称法人代表,有时大家也简称之为“法人”。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一般会写在营业执照上。
2、 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?
绝大多数的公司设立条件非常简单,只要有身份证、固定的经营场所、取一个公司名称、申报一定的注册资本即可。而如果国家明确规定需要审批才能经营的,需要事先获得审批许可才能成立公司。
目前,在厦门设立公司条件很宽松,设立的必要条件为:提供身份证、公司名称、公司住所、申报注册资本。关于住所和注册资本没有任何限制,住所可以是任何地址,注册资本可以是任何金额,也不限制任何时候缴纳。但公司注册后要开展经营活动,则必须提供一个实际经营场所(该场所必须为商业用途),注册资本也应根据需要缴纳。
3、 什么是注册资本?
注册资本,也称为认缴注册资本,是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应向公司缴纳的金额,其作用是规定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限额。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,即理论上公司只需以注册资本额为上限承担外部责任的总和(包括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)。这个责任限额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会发生作用,即公司无偿还能力宣告破产时。还有一个概念是“实收资本”,因注册资本往往不是一次性向公司缴纳的,那么实际缴纳了多少,这个已缴纳的部分就是实收资本。
4、 什么是股东?
股东就是公司的所有者,股东可以是一个或多个,按照股权比例控制公司。但股东的身份只代表其对公司的所有权,并不能代表公司对外开展经营活动。但公司可以聘请股东在公司任职,这样股东就可以通过相应职务的形式拥有公司对外的相关权力。因此,股东在被公司聘任前是隐形的。要注意股东一般是自然人,公司则是法人,两者都是“人”,都具有独立的权力义务,不能相互替代,也不需要相互为对方承担责任。
5、 股东有哪些责任?
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责任(或者说义务),就是向公司缴纳与股份比例对应的注册资本,全额缴纳对应的注册资本后股东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了,而公司经营中产生的责任则由管理层和公司去承担。
6、 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有哪些权力?
股东如果没有被公司聘任担任一定职务,通常对公司是没有任何管辖权的。即使是大股东,在没有职务的情况下,无权要求公司的任何人做任何事。公司的员工总是服从于现行管理层的,而不是听命于其他人哪怕是股东。
7、 股东如何行使权力?
股东对于公司的控制权,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发挥作用,即在股东大会上。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召开股东大会,在股东大会上按股权比例行使同比例的决策权。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,它凌驾于公司的任何管理团队(包括法定代表人)之上,该权力机关是临时的,只有在会议召开期间才存在。股东大会可以决定任何事情,包括更换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层,甚至结束公司的生命。但要注意,在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策前,原公司管理层是最高权力机关,任何股东无权以股东身份干涉。
8、 股东可以退出吗?
从严格意义上讲,股东是无法单方面退出公司的,因为法律规定股东不允许撤资,股东的投资将永远留在公司。但股东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现退出,比如股权转让,股东可以将股份转让给第三方,由第三方向原股东支付股份购买款项。
9、 公司管理层的结构是怎样的?
公司是法人治理结构,股东身份和管理层身份是分开的(即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)。公司的组织结构可任意设置,但基本结构必须保留,其中最简易的基本结构为设置执行董事、法定代表人、经理、监事。前三个职务可由一人兼任,监事则必须由另一独立的自然人担任。小公司可以选择这一简易结构设置。
10、 新公司成立后财税方面要做哪些事?
新公司成立后要处理的财税事务比较繁杂、专业性比较强,建议聘请专职会计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。其中立即要处理的事务包括:企业新户报道、办理税款托收、刻制发票章、申请发票、个税增员、缴纳设立税费、会计建账等。公司的设立门槛比较低,但国家对公司的日常监管却比较严,即所谓的“宽进严管”。严管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罚款,因此公司事务处理不当,可能被罚款的点就比较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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